結婚會改變很多事情,包括你的家庭、財務、責任,以及也許令人意外的「遺產規劃」。
其中一個最重要的陷阱,是以為結婚前訂立的遺囑在婚後會照常有效。
在新南威爾斯州,結婚一般會撤銷現有遺囑,但有若干重要例外。這表示,如果你結婚後沒有採取任何行動,多年前訂立的遺囑可能不再按你的原意運作。
為何結婚會影響你的遺囑?
法律把結婚視為個人情況的重大轉變。
如果現有遺囑被撤銷,而你在離世前沒有訂立新的有效遺囑,你可能會在法律上「無遺囑死亡」,即沒有有效遺囑規管遺產。
其後,新州的無遺囑繼承規則會決定資產如何分配。視乎你的家庭情況,結果可能與原先計劃大相逕庭。
對再婚人士、混合家庭、有前段關係子女的人,或希望把款項留給特定親屬或慈善機構的人而言,這一點尤其重要。
一項重要例外
遺囑可以「預期結婚」為前提而訂立。
換言之,如果你已訂婚,並在婚禮前準備遺囑,文件可經適當草擬,使即將進行的婚姻不會撤銷該遺囑。
新州法律明確為預期與特定人士結婚而訂立的遺囑,以及某些表明一般為預期結婚而訂立的遺囑,提供例外。
因此,在準備遺產規劃文件時,把即將結婚一事告知律師十分重要。
不只是遺囑
結婚亦應觸發對整體遺產規劃的檢討。
你應重新檢視「持久授權書」及「持久監護人」安排中的受委任人。當你仍然在世但無法自行作出決定時,這些文件規定可代表你作出財務、法律、醫療及生活方式決定的人。
結婚不一定會令所有這些文件自動失效,但關係狀況改變,確實是重新檢視先前委任的人選是否仍然合適的明確理由。
你亦應檢視退休金身故給付提名、人壽保險受益人,以及共同擁有資產的持有結構。你擁有的資產並非全部都一定透過遺囑轉移。
一個簡單例子
假設 Sarah 在 30 歲時訂立遺囑,把遺產留給父母及兄弟姊妹。
她在 38 歲時結婚,但從未重新檢視遺產規劃。
如果她數年後離世,不應簡單假設 30 歲時簽署的遺囑會決定一切去向。婚姻可能已改變該遺囑的法律效力,而結果可能改由繼承法決定。
重點
遺產規劃並非訂立一次後便可置之不理。
結婚、分居、離婚、生育子女、開始新關係,以及財富出現重大變化,都應觸發檢討。
結婚令人期待,而檢視遺囑大概不會排在婚禮清單前列。不過,除了更改姓名、更新銀行帳戶及合併財務之外,還值得加入一項:
確保你的遺產規劃仍然表達你以為它所表達的內容。